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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作者:包安丁、林春婷  发布时间:2024-12-20 17:48:16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12月20日上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霍林郭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高金枝,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胜,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秀国,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静出席宣誓仪式,仪式由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海主持,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静通报人民陪审员确定名额、发布公告、产生候选人等情况。

霍林郭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高金枝宣读《霍林郭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参会领导向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人民陪审员在霍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海龙的领誓下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杨晨晨作表态发言。

李永胜院长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提出四点期望和要求,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审理案件需要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希望人民陪审员能够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以更好地履行陪审职责。二、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审判工作中,人民陪审员肩负着代表人民履职的光荣使命,希望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三、要注重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审判工作中,既依据法律,又能合理兼顾社情民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要加强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处处受到法律与社会的约束,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无私。

宣誓仪式结束后,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政治部相关同志围绕工作职责、案件审判流程、工作纪律等主题对人民陪审员开展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结束后,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满满,会以更加饱满的态度、更加专业的素养,投入到陪审工作中,与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携手并进,更好地履行陪审职责、参与司法审判工作。

下一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强化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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