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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护“未”成长
作者:刘冉  发布时间:2024-11-19 16:54:20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18日下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邀请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初中一年级50余名师生参观刑事审判法庭并开展法治讲座。

刑事庭干警带领师生们参观了刑事审判法庭,向他们介绍了法庭的设置以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等人员的工作职能,详细讲解了法徽、法槌的含义和意义,并邀请同学们走进审判区域,坐上审判席、试穿法袍,身临其境感受法庭的庄重和威严。

随后,刑事庭法官助理刘冉以“与法同行 做阳光少年”为题为师生们开展法治讲座。她结合中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通过讲解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刑事法律知识、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自觉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此次活动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更在同学们心中埋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让青少年在法治蓝天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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