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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关于清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7:25:55 打印 字号: |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关于清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公告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为加快推进“终本清仓”工作,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现成立“债务清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将对我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集中清理,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违法行为,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特发出如下告知:

一、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被执行人应当按期向我院申报财产,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起十日内向我院补充报告。

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被执行人应当积极、主动与我院取得联系,寻求和解或重整,我院将根据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以强制执行、执行和解、债务重整等方式,依法促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债务履行,实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逐步清理,兑现当事人胜诉权利。

四、“中心”将用足、用好罚款、司法拘留、搜查令等执行强制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对涉嫌拒执犯罪的,我院将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五、“中心”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信息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通过舆论压力,敦促被执行人偿还债务。

六、被执行人亲属、朋友等相关人员帮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申请人、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积极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我院将根据财产线索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为加快社会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在此,严正敦促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形势,尽快履行义务,切莫心存侥幸,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将持续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主任、安法官      

联系电话:0475-7927227

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一中南街6号


 
来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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