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独立行使审判执行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霍林郭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审判法律规定、上级法院指定由县院管辖及县院认为应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各类申诉案件;
监督、指导民庭审判工作;
依法行使司执行权、司法决定权;
管理、协调本院审判执行工作 ;
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教育公民遵守宪律 。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部门预算,是一级预算单位。
(一)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按照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我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政治部、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双重领导、编队管理”,将司法警察大队作为下设机构单独设置。
人员基本情况: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截止2023年末共有中央政法编制49人,地方事业编制21人,军转安置3人(参照事业编制待遇),人才引进1人(参照事业编制待遇),聘用制书记员17人,单位自行聘用人员20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政府购买财投人员32人,共计146人。
人员编制情况较去年无变化,截止2023年末我院共有编制78个,其中,司法专项编52个,事业编26个。
我院共有退休人员23人。
(二)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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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总收入2677.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6.25万元,增长2.15%,增加主要原因是:1.由于2024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总人数扩增至23人,经费规模扩至180万元,比2023年经费规模增加31万元;2.2024年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7.22万元,导致预算总收入有所增加。
2024年预算总支出2677.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6.25万元,增长2.15%,增加主要原因是:1.由于2024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总人数扩增至23人,经费规模扩至180万元,比2023年经费规模增加31万元;2.2024年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7.22万元,导致预算总支出有所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67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9.57万元,占比99.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7.74万元,占比0.29%,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67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57万元,占比72.74%;项目支出729.74万元,占比27.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本院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费用、审判和执行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77.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6.25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 1.由于2024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总人数扩增至23人,经费规模扩至180万元,比2023年经费规模增加31万元;2.2024年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7.22万元,导致预算总收入、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7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25万元,增长2.1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2320.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0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9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6.83万元,增长33.25%,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和编外长聘人员保障经费预算下达至2040501-行政运行款内,共计350.00万元,2023年该经费预算下达至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内,故导致该项款项预算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因人员总数扩大,本年预算下达金额180.00万元,较上年增加31.00万元;三是2024年新入职3名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法院(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683.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43万元,减少35.02%,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和编外长聘人员保障经费预算下达至2040501-行政运行款内,共计350.00万元,2023年该经费预算下达至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内,故导致该项款项预算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上年结转项目经费7.74万元,较上年项目经费结转减少35.43万元。
(3)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4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0万元,减少16.36%,变动原因:2024年庭审直播技术运维服务取消,导致该款项预算较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65.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0.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4万元,增长4.00%,变动原因:本年新增3名公务员,相应的人员经费保险、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万元,增长3.98%,变动原因:本年新增3名公务员,相应的人员经费保险、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78.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3万元,增长10.78%,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新增3名公务员,相应的人员经费保险、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加;二是本年行政单位医疗细化预算科目新增生育保险,导致该款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万元,增长4.75%,变动原因:本年新增3名公务员,相应的人员经费保险、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1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2万元。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2万元,增长27.12%,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测算模板更新,公积金测算基数上涨,本年公积金支出增加;二是本年新增3名公务员,相应的人员经费保险、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947.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7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0.51万元、津贴补贴640.62万元、奖金7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3万元、住房公积金114.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0.74万元。
2、公用经费16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67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3万元、取暖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工会经费17.11万元、福利费21.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9.15万元,与去年增加27.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的预算数进行支出,严格把控公务招待费的支付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33.6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2万元,增长33.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0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2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总金额729.7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722.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7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项目包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9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7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3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90万元,比上年增加6.84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增公务员3名,测算类项目工会经费及福利费都较上年增加,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整体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9.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29.7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我院编制2024年初部门预算时,已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对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编外长聘人员保障经费和基本支出经费根据实际审判执行工作和机构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年度绩效目标,并对17个预算项目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分别具体进行了三级指标设置,并进行目标化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越 联系电话:0475-792489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其中项目绩效目标表1张表。
附件:2024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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