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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0)内0581民初1903号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1-12-28 15:08:52 打印 字号: |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霍林郭勒市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霍林郭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81民初190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