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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卫士: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闫家骥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1-05-27 11:10:19 打印 字号: | |

闫家骥,男,蒙古族,1982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3年参加法院工作,先后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办公室工作,现任办公室主任。20152月荣立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先进个人20177月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3月荣立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一次、2020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项工作,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做好每一份工作”,这是闫家骥19年工作的真实写照。“打铁还得自身硬”,作为党员,他严格要求自己,面对办公室琐碎繁杂的工作,他始终坚持把服务放在核心位置,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发挥“中枢”作用,抓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全院性事务的统筹协调,勤俭高效抓后勤,优质精细搞服务,多年来将自己锻炼成了在司法行政装备保障工作方面小有建树的“百事通”,用自己的才、学、识进行高效率的沟通,把司法为民情怀送给更多的人。在面对工作的各类瓶颈时,他总能找到突破的方法,就是依靠这硬功夫不断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他把办公室定位于“机关的枢纽、对外的窗口、领导的助手”,坚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条,不断勉励自我必须要做到“参谋服务质量更高一点,办文办会思考更精细一点,协调关系潜力更强一点,与上下左右联系更紧密一点,服务保障更全面更有温度一点”,他的优良作风赢得了全院上下一致的好评。

 “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初来法院常常提起的话,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闫家骥同志对自身严格要求,把廉洁自律、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求实的工作中,用自己的付出赢得同事们的称赞。

 闫家骥同志说:司法改革在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释放巨大改革效能的同时,也让我在扁平化、综合性的工作中得到历练和成长。有幸生逢这个伟大的时代,亲身感受法院日新月异的变化,每一天都是机遇,也是挑战。新时代、新使命,我将继续不懈奋斗,将个人的力量投入到司法改革大潮之中,将小我融入法院发展大势中,为法院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