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0581刑初28号
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温长和、朱艳慧、刘佳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
联系人:杨海龙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联系电话:0475-7922689
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刑事庭
特此告知
附:1.霍检刑附民公诉〔20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