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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准、狠——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高效执结案件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1-02-20 14:36:28 打印 字号: | |

案件一:霍林郭勒市某公司因与郭某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向霍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向郭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次日,郭某某主动将全部案款缴至我院执行款账户,案件仅用3天就执行完毕。

案件二:霍林郭勒市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租赁合同一案,江苏某公司拒不给付租赁费122.5万元,执行指挥中心收案后,第一时间对该公司发起网络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中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当即对其账户采取冻结措施,15天异议期过后,执行指挥中心将案款扣划第一时间支付给霍林郭勒市某公司,涉百万案款案件20天执行完毕。

年初以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制定以《执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改革实施方案》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坚持“2342”改革工作思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了指挥调度、全程监督、质效管理、节点管控一体化运行,促使执行工作快、准、狠高效运行

快:执行指挥中心收案后,当日由专人对案件进行登记,集约化对案件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统一发起网络查控并汇总查控结果。若被执行人收到相关文书后主动履行案款,则案件在执行指挥中心即可结案,大大减少了案件的流转时间,从源头杜绝了执行法官收案后的不作为、慢作为。

准:执行指挥中心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财产信息发起精准查控,包括证券、保险、工商登记信息、民政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银行资金状况、网络资金状况和公安部车辆登记信息,不放过任何一条财产线索,全面保障了申请人权益。

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网络查控发现足额可控制执行案款的,执行指挥中心立即进行足额冻结, 15天异议期后马上扣划,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支付案款并结案。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等信息的,立即流转至员额法官办案团队继续执行,查封、扣押后转入财产处置组进行评估拍卖,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力。

截止9月1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1133件,执结1126件,结案率74.37%,执行指挥中心直接执结案件31件,统一送达法律文书1200次,统一网络查控1773次,冻结案款1522.09万元,扣划案款968.1万元,结案平均用时50.66天,较去年同期相比,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2.01天。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