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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0-11-10 15:24:32 打印 字号: | |

 长:金树国  霍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包永华  霍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孔令才  霍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金占国  霍市法院副院长

        刘洪武  霍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包喜全  霍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员:

高新江  霍市法院党组成员、达来胡硕法庭庭长

       包哈吐  霍市法院党组成员、沙尔呼热法庭庭长

哈斯照日格  霍市法院民事庭庭长

姚永祥   霍市法院执行局局长

杨海龙   霍市法院刑事庭庭长

李晓光   霍市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瑞斌   霍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闫家骥   霍市法院办公室主任

杨小丹   霍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史家伟   霍市法院审管办主任

吴晓红   霍市法院监察科科长

李红燕   霍市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包喜全兼任,副主任由吴晓红、杨小丹兼任,工作人员郑莉莉、孙丽胤、齐斓兰。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