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中级法院通中法明传(2020)43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霍市法院实际,经院党组会议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背景
近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调查情况。张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长期担任司法行政和审判机关重要领导职务,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担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省司法厅厅长、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期间肆无忌惮,担任安徽高院院长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离职后扔“退而不休”,贪心不止,违规干预案件大搞司法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多种手法收受贿赂,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执法犯法、司法腐败的典型。张坚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司法公正,严重践踏法律尊严,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的中的形象和威信。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和通辽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汲取张坚案的教训,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广大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采取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改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根据实际,在全面开展、整体推进的同时,确定重点学习内容、解决重点问题、完善重点制度,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坚持边学边查与边整边改相结合。把学习整改贯穿于整个警示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认真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提高阶段(5月20日前)
采取党组会、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庭室部门会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张坚案的剖析报告和全市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防范司法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责任部门:政治部,责任领导:包喜全,责任人:郑莉莉、孙丽胤)
(二)交流研讨阶段(6月5日前)
1、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干警以庭室为单位,围绕张坚案开展讨论交流,要从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的纪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角度分析认识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入解决党的意识和政治意识淡漠、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漠等思想根源问题。(责任部门:政治部,责任领导:包喜全,责任人:郑莉莉、孙丽胤)
2、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及红色教育基地,实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和一次红色教育,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撰写一篇警示教育自身剖析心得体会,党组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结合实际,分别上一次专题党课。(责任部门:监察科,责任领导:包喜全,责任人:吴晓红)
(三)检视查纠阶段(6月15日前)
1、采取“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专项自查自纠等形式,对照张坚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及教训,认真检视干警个人和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摆分析自身存在问题。(责任部门:政治部,责任领导:包喜全,责任人:孙丽胤)
2、在干警个人层面,重点检视有没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调查函询,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有没有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不知止,出入私人会所、接受高档宴请等问题;有没有滥用职权违规办理办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有没有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的问题;有没有与律师、当事人等进行不正当交往,充当诉讼掮客,甘愿被“围猎”的问题。(责任部门:监察科,责任领导:包喜全,责任人:吴晓红)
3、在领导班子层面,重点检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有没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没有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滥用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有没有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力、制度空转,难以有效发挥风险防范作用的问题;有没有对司法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部分干警认为“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法官为中心”,司法责任制就是法官负责制的问题。
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切实推动整改。(责任部门:监察科,责任领导:包喜全,责任人:吴晓红)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今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监察科作为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同时,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共同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实际出发,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组织方式方法步骤、时间进度,要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创新教育方法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贯穿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开展整顿纪律作风,加强内部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融合推进,要针对张坚案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司法权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更具监督制约力度的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
各责任人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2日前报送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