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通辽市委巡察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工作纪律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严肃会风会纪,落实值班值宿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上班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干警上班期间不在岗时向部门领导请假留痕;工作时间禁止叫外卖,办公室不得存放零食;不得网购、网聊、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严肃庭审纪律。做到庭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着装规范,出庭准时。
三、加强安全保卫。诉服中心、审判庭、法庭严格安检,做好登记,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四、强化窗口管理。规范着装,认真履责,坚决杜绝出现服务群众冷横硬推拖等问题。
五、规范公车使用。公车由指定驾驶员驾驶,其他干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驾驶车辆外出办公;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绝对禁止酒后驾车(包括隔夜酒)。
六、保持环境整洁。办公区、接待区要做到环境卫生整洁,车辆有序停放,办公文件资料、物品有序摆放。
七、加强就餐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就餐,不得提前离岗就餐,就餐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时刻保持食堂区域内的卫生整洁;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在本单位就餐,不提供烟酒。
八、从9月20起,体育馆早8:30之前允许使用,晚上暂不开放,全天闭馆。四点半之后所有健身活动全部取消,为期60天。
此通知
政治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