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通辽市委统一安排,通辽市委第十一巡察组从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对霍林郭勒市法院党组开展提级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霍林郭勒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6604855077(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专门电子邮箱:16604855077@wo.cn ;联系信箱:1.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一中南街6号);2.审判综合楼(滨河路35号);3.达来胡硕人民法庭(河东司法综合行政大楼);4.沙尔呼热人民法庭(沙尔呼热街道乌兰哈达大街14号);巡察组接访地点:永兴商务宾馆201室。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政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通辽市委第十一巡察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