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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5-08-19 16: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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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的三公经费总支出为871666.9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43364.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4012.07元;公务接待费:17690元。
2、2015年度,我院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为:63698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4340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5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预算比2014年支出减少了20432.07元。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