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案件审判
2、机构人员情况:办公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三庭、执行局、法警队、政治处、刑事庭等15个科室,还包括达来胡硕法庭和沙尔呼热法庭
3、机构人员:实有人数68人,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53人,公共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5人。
二、单位财务状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分析:
本年收入合计11497239.77元,比去年少4843973.53 元,
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11496926.85元,比去年4844286.45元,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公用日常经费支出减少,并且上年包含部分案件执行款(涉府案件)
(2)其他收入312.29元,比去年增加312.29 元,
其他收入增长原因:基本户存款增多。
(二)、支出分析:
本年支出总计划12295719.29元,比去年减少3119842.09元,
其中:(1)基本支出9,905,719.29元,比去年减少1116298.79 元,
基本支出减少原因:各项支出相对减少。
(2)项目支出 2390000元,比去年少2003543.3元,
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上年含案件执行款。
(三)、收入与预算分析对比:
本年财政拨款11496926.85元,预算11,184,000.00 元,增加312926.85元,差异原因:新增部分人员。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总计26,320,436.64元,比去年增加791092.13 元,其中,固定资产25,299,311.42元,比去年增加 1591681.65 元, 差异原因:增加部分固定资产。
(2)负债总计893,952.82元,比去年增加2110元,其中,净资产25,426,483.82元,比去年增加793202.13元, 差异原因:增加部分固定资产.